自10月1日起提供第一階段11類對象接種
1.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2.65 歲以上者
3.55 歲以上原住民
4.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 屬工作人員
5.滿 6 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
6.孕婦
7.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(19-64 歲)高風險慢性 病人、BMI≧30 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 者
8.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9.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 人員(保母)
10.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 生
11.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
符合實施對象者,欲施打的家長, 請攜帶健保卡及健兒手冊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櫃台掛號施打。